說了幾天交通問題實在無力再說下去了,換個主題吧!說說桃園給我的第一印象好了。

 

前面已說到台灣地狹人稠,接近寸土寸金的地步,很多建設卡在經費、徵收、都市計劃上,其實在我看就是一個私心作祟:民代有私心、人民有私心、當官的有私心,為的都是私利而不願就公利。

 

走在桃園,觸目所及都是新屋樓盤的廣告,新屋蓋得不少,舊屋仍佔多數,養地的更多。

我們號稱民主國家,當然不能強佔強遷,那麼城市就不發展了嗎?

 

不知諸君有沒有注意到: 蓋了那麼多新樓卻少見辦公大樓?應該說是見不到辦公大樓。滿街小商小販,不是佔用騎樓就是一間間門面狹小的商舖。是不是可以大膽假設桃園人只求做點小買賣沒有做企業的宏圖?(我曾聽過有人解釋:這樣不用繳稅。我不明白台灣統一發票做得那麼好,為何不能只要營利事業就要開發票、到繳稅時再抵繳或免稅?不是減少逃漏稅進而增加稅收嗎?很多小攤販賺的比商店還多卻不必繳稅,這樣公平嗎?)

 

不論新舊社區沒有一處騎樓可以一路通行無阻的;沒有一條騎樓地面是平整的;沒有哪家不把騎樓當作私產利用的(甚至還有自行把騎樓隔開的);人行道也絕大多數是高低不平的。

 

我不懂台灣法規,不知道在人行道上、騎樓摔跤或受傷的責任歸屬,但我知道在美國哪怕是私產,別人在你私人地方受傷都要吃上官司,更別說在道路、人行道上了。

 

把人行道鋪平於台北早在十幾年前就做到了,桃園做不到?

騎樓鋪平、騎樓管理台北也在十幾年前就開始了,雖然還在做但始終在做,桃園卻可能連計劃都沒有。這樣的市政有資格談升格嗎?

 

民眾呢?馬上要成為直轄市市民了,卻連最起碼的公德心都不具備,只要自己方便、對自己有利就明目張膽的做,難道配當直轄市市民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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