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郭台銘接受天下雜誌專訪提出兩岸新論述:沒有一中各表,就沒有九二共識 ;兩岸同屬中華民族,在中華民族的框架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,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。各方反應不一,但顯然藍綠都未全部買單,而比較意外的是中共保持沉默不置一詞。
“沒有一中各表,就沒有九二共識”或有拉攏綠營之嫌,但我以為這是較為明確的說法,並未脫離”九二共識”,出乎意料的引來藍營各山頭一片踏伐,認為有”兩國論”的疑慮。
綠營當然歡迎”兩國論”,但必定反對”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”,至於承不承認屬於中華民族,本預期他們會提出異議,卻不見有人硬拗。
可能有許多人會持這是郭董的選舉語言,但我寧願相信這是他一直能游走兩岸的中心思想。只是這裡有一個藍綠、中共都跨不出的癥結:”國”。
我不是學政治學的,但對體制的研究有著強烈的興趣,不妨大膽提出另一種可能,至少對一步步邁向統一或"類歐盟"目標可行性較高:
1. 成立”中華經濟文化共同體”或”中華經濟文化議會”。
凡認同中華文化的國家、地區均可以地區為單位加入,原各自主權不變。因不涉政制、國體,中共及台灣參加的意願較不致排斥,也有助將來進一步的整合,甚至吸引新加坡、馬來西亞等華人為主的地區加入;而台灣在外機構”台灣經濟文化協調處、代表處”名稱行之有年,中共亦是默認的。
不用”中國”而用”中華”可避免過多”國”的聯想;用”體”而不用國、盟、聯邦、邦聯、國協,其立意和上相同。
2. 在”中華經濟文化共同體”下設”中華經濟文化共同體議會”,修訂成員區共同遵守之關於經濟、文化層面的條約。
成員各有一票,採多數決/三分之二否決或推翻前決議/全數同意才可更改”共同體成立條文”。
3. 在”中華經濟文化共同體”下同時設共同體的"經濟文化法庭",協調和認定成員間有關經濟文化差異及糾紛。
共同體經濟文化法庭之判決優先於成員各自的相關法律,例:共同體訂定最低工資為$10元,則各成員雖可各自訂定最低工資但不得少於$10元。
4. 會員間匯率採固定制,但與國際間匯率仍各自訂定。
5. 台幣應改稱”民國幣”或”民國元”。既然各界皆認為和中國是對等的國與國關係,實不應再以地區名做為國幣名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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